企查查APP显现,近来,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与郑爽服务合同纠纷的案子更新被执行人信息,郑爽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050万元。
上观新闻本年9月26日报导,在因“弃养”、偷逃税被“封杀”后,演员郑爽还被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补偿。
据上海高院微信大众号,2016年1月13日,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上海郑爽影视文化作业室签定《策划服务合同书》,策划服务期限为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5月10日中的70个实践有用作业日。甲方分期付出乙方策划服务费总计3050万元。
同日,该公司与上海郑爽影视文化作业室签定《策划服务合同书之弥补合同》。甲方约请乙方演员郑爽参加涉案影视剧的拍照,出演本剧榜首号女主角;拍照作业自2016年2月15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中心的70个实践有用作业日;本合同签定后如因乙方演员参加违法犯罪活动或因劣迹,然后遭受国家新闻出版局或广电总局封杀影响本剧至拍照和上映的,甲方有权免除本合同,乙方应交还甲方已付出的酬金并补偿甲方遭受的截止当时而遭受的实践经济损失。
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4月25日期间,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分多笔向上海郑爽影视文化作业室付出算计3050万元,付款用处均注明涉案影视剧服务费。
然而在涉案电视剧拍照结束后,2021年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上海市税务局榜首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分款合计2.99亿元的处理处分决议。同年,郑爽事情也被揭露。郑爽相关著作纷繁下架。